5月1日起,自動駕駛車聯網路試政策正式實施!
繼北京、上海等城市先后就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出臺管理辦法和細則之后,全國適用的自動駕駛路試新政也出爐了。5月1日起,自動駕駛路試政策正式實施,無人駕駛時代正式來臨,下面就跟隨著中億物聯網一起來了解下吧!
近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
《管理規范》將于5月1日起實施,地方將制定實施細則,具體組織開展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工作。
湖南長沙將是全國第一個響應出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地方,該細則將于5月1日起開始實施。
自動駕駛新政和各地政策在原則和思路方面一致,實施后,我國的交通出行將迎來一系列變化。
什么是智能網聯汽車,車聯網解決方案?
智能網聯汽車,是指車聯網與智能車的有機聯合,是搭載先進的車載傳感器、控制器、執行器等裝置,并融合現代通信與網絡技術,實現車與人、車、路、后臺等智能信息交換共享,實現安全、舒適、節能、高效行駛,并最終可替代人來操作的新一代汽車。
智能駕駛汽車想要“上路”,必須經過嚴格測試
這次出臺的實施細則,從測試申請條件、測試申請及審核、事故處理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只有通過高等級道路測試的測試主體,才有資格申領試驗用機動車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在規定路段行駛。細則同時提出,測試車輛在測試過程中發生事故時,測試主體、測試車輛所有人、第三方管理機構將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一是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和測試車輛的基本要求。
對測試主體提出單位性質、業務范疇、事故賠償能力、測試評價能力、遠程監控能力、事件記錄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規等7個條件;
對測試駕駛人提出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經過自動駕駛培訓、無重大交通違章記錄等要求;
對測試車輛提出注冊登記、強制性項目檢驗、人機控制模式轉換、數據記錄與實時回傳、特定區域測試以及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等6個基本要求。
二是測試申請及審核程序。
規定由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選擇測試路段并公布,提出申請測試所需的基本材料。明確測試通知書發放和變更要求及所包含信息,臨時行駛車號牌申領、發放程序及跨省、市申請測試的相應要求。
三是測試管理的基本要求。
分別提出測試主體、測試車輛和測試駕駛人在開展測試過程中攜帶通知書、醒目標示、操作接管、車輛轉場和上報測試總結等要求。明確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撤銷測試通知書、收回臨時行駛車號牌適用的情形。
四是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
明確交通違法處理和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相應的處理和處罰部門。規定在發生事故后當事人義務及測試主體和省、市級主管部門的情況報送要求。
道路測試是否會對現有交通安全產生影響?
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并非傳統意義上的“試車”“車輛性能試驗”,其轉向、制動、操控等安全性能全部符合現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要求,與傳統車輛無異。
其自動駕駛功能,通過計算機模擬、試驗臺架評測、試驗場及封閉道路測試等測試驗證,才可在實際交通環境中進行自動駕駛功能驗證。
此外,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現須全程由經過篩選和嚴格培訓的駕駛員監控并在必要時干預或接管,采取相應措施以避免危險發生。因此,智能網聯汽車在公共道路環境中進行測試并不會對道路交通安全產生額外的風險和不利影響。
智能網聯汽車交通違法和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在測試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測試駕駛人進行處理;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認定當事人責任和賠償責任,如構成犯罪還應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有義務保護現場并報警;此外,測試主體和省、市級相關主管部門也應分別在發生事故時和事故責任認定后按照規定時間上報事故情況。
無人駕駛已經成為下一波科技革命的風口
發展智能網聯汽車不僅是解決汽車社會面臨交通安全、道路擁堵、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構建智慧出行服務新型產業生態的核心要素,更是推進交通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的重要載體,已成為新時代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突破口、全球汽車產業技術變革的戰略制高點。
目前,包括美、歐、日等在內的汽車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將智能網聯汽車作為汽車產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紛紛加快產業布局、制定發展規劃,通過技術研發、示范運行、標準法規、政策支持等綜合措施,加快推動產業化進程。
英國專家表示:考慮到全球每年因車禍造成的死亡人數多達125萬,為了讓交通更安全,最多再過25年,人類將被禁止開車,而由無人駕駛技術全面取而代之。
美國鋼鐵俠,特斯拉總裁馬斯克也說,“在遙遠的未來,人類駕駛員可能不合法。不能讓一個人來操縱重達兩噸的死亡機器!”